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選聘2018年度法律顧問服務機構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集團法律顧問和代理律師工作,按照“自愿、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邀請選聘2018年度法律顧問服務機構。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采購)人: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二、選聘(采購)內容 :法律顧問服務機構。
三、選聘(采購)方式:邀請選聘。
四、被選聘(采購)法律顧問服務機構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十五名以上符合《律師法》規定的律師,本地知名事務所,具有一定規模的辦公場所和先進的辦公硬件設施,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
五、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1、業務上的有關法律事務解答、咨詢。
2、重要合同審查。<1>乙方每天至少指派一名專職律師到甲方法律部坐班服務,確保甲方交辦的事項能夠及時、準確處理完畢。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拖延時間。
<2>乙方應安排一名聯絡員負責與甲方對接聯系,乙方應提前將下周指派律師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不得出現缺席情形。
<3>乙方代理訴訟(仲裁)案件時,應及時、主動與甲方進行溝通案件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3、接受甲方的委托,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4、解答甲方業務問題上的法律咨詢并可以按甲方委托參與有關業務談判、代為簽訂合同或審查修改甲方認為需要代為審查的合同草本及其他法律文書。
5、接受甲方委托,在律師業務范圍內進行有關甲方業務事項的調查和調處經濟糾紛及其他的民事糾紛。
6、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與仲裁或訴訟活動。
7、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與行政復議活動或行政機關組織召開的涉及甲方法律事務的有關聽證會,并就法律問題與行政機關進行溝通。
8、接受甲方委托,依據事實和法律在媒體發表律師聲明,以及針對某些個人或組織就有關債務、權屬等問題發送律師函。
9、<1>律所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團隊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擬指派的顧問律師應熟悉公司法、合同法、招投標法、投融資法、民法、經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具有豐富的從業經驗,并具有為企業提供整體法律風險防范方案的能力,指派團隊中核心律師至少3名,要求法律工作經歷七年以上,無違法及受行政處罰記錄。
<2>甲方同意律所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事務的輔助性工作交由律所的助理人員或其它律師協助完成,合同審查及代理訴訟(仲裁)案件不得交由律所的助理人員完成;其中“訴前調查”事務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公證等)經甲方同意后,可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機構協助完成。
<3>乙方在服務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事務時,律所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律所不能認真履行法律服務合同,發現后不予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10、指派律師的義務
<1>指派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指派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指派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本事務的進展情況;
<4>指派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指派律師無權在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指派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7>指派律師對接觸到的甲方商業信息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指派律師在坐班服務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在坐班期間辦理非甲方的事務。
11、其他特別約定的服務項目。
(一)常年做班顧問費 ( )
(二)案件代理收費標準(以省司法行政部門收費標準的中位價為基礎,進行報價。以收費比率形式報價)
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期限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期限1年。
七、報名時間與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 3月 10 日至2018年 3月 15日
報名地點: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部。
八、選聘時間與地點
選聘時間:2018年 3月16日 上午9點
選聘地點: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相山北路26號(老黨校院內)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4樓會議室。
九、評選標準
評選按綜合評標法。
十、攜帶文件要求:
1、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擬指派顧問律師的執業證件、學歷證件、身份證等有關證書復印件,工作經歷等;
3、律師事務所簡介及主要業績介紹,辦公面積,律所律師學歷結構;
十一、選聘服務費由中聘單位支付,服務費__3000__元。
十二、選聘評分標準見附件1。
十三、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附件2。
十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燦
聯系電話:0561–3053538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附件1:選聘評分標準(滿分120分)
類別 | 序號 | 項目 | 基礎標準 | 加分標準 | 說明事項 | 考評分 |
1 | 辦公條件 共5分 |
有辦公場所。 | ||||
2 | 律所專職律師人數共20分 | 專職律師在15人得5分。 | 每增加一名專職律師加1分,加滿為止 | |||
3 | 業績收入達到200萬元以上。 共15分 |
年收入200萬元得10分。 | 每增加50萬加1分,不足50萬元不加分,加滿為止 | |||
4 | 事務所專業化分工或專業化方向 共15分 |
律所專業化分工明確、事務所專業化方向,有制度保證的得10分,民商類、經濟類法律專業(法律碩士研究生律師)1個人加一分,加滿為止 | ||||
5 | 獎勵情況。 共5分 |
律師事務所或該所律師在近三年內受過表彰或獎勵的得5分。 | 受到全國范圍內表彰或獎勵的加3分。受到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表彰或獎勵的加2分。 | 律師事務所自評的表彰或獎勵不納入此項考評。 | ||
6 | 商事案件數量共20分 | 至少有一方當事人為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主要涉及財產糾紛的案件,律師事務所商事案件50件/年得10分 | 每增加10件加2分,不夠50件扣5分 | |||
7 | 投標報價共40分 | 所有報價平均數為基數,每超過平均數1萬元扣0.5分,每低于平均數1萬元扣0.25分 | ||||
8 | 合計: |
附件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
甲方: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北市相山北路26號。
法定代表人:顧俊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接受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的聘請,指派律師擔任其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甲方指定 余永明 為法律顧問聯絡員。
二、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為甲方及甲方控股的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乙方就甲方業務上的有關法律事務解答甲方的咨詢。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3、乙方解答甲方業務問題上的法律咨詢并可以按甲方委托參與有關業務談判、代為簽訂合同或審查修改甲方認為需要乙方代為審查的合同草本及其他法律文書。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律師業務范圍內進行有關甲方業務事項的調查和調處經濟糾紛及其他的民事糾紛。
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與仲裁、訴訟、執行活動。
6、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與行政復議活動或行政機關組織召開的涉及甲方法律事務的有關聽證會,并就法律問題與行政機關進行溝通。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依據事實和法律在媒體發表律師聲明,以及針對某些個人或組織就有關債務、權屬等問題發送律師函。
8、雙方協商法律顧問采用坐班服務方式,即乙方每天至少指派一名專職律師到甲方法律部坐班服務,遇有法律事務可隨時請顧問法律辦理。
(一)重要合同審查及法律咨詢
(1)乙方每天至少指派一名專職律師到甲方法律部坐班服務,確保甲方交辦的事項能夠及時、準確處理完畢。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拖延時間。
(2)乙方應安排一名聯絡員負責與甲方對接聯系,乙方應提前將下周指派律師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不得出現缺席情形。
(3)乙方代理訴訟(仲裁)案件時,應及時、主動與甲方進行溝通案件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坐班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為 年,自乙方入駐甲方并進行正常工作之日起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指派律師
(1)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事務的輔助性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它律師協助完成,合同審查及代理訴訟(仲裁)案件不得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完成;其中“訴前調查”事務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公證等)經甲方同意后,可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機構協助完成。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事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乙方不能認真履行本合同,發現后不予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指派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4)指派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5)指派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本事務的進展情況;
(6)指派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7)指派律師無權在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以外再要求客戶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8)乙方或指派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9)乙方和指派律師對接觸到的甲方商業信息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0)指派律師在坐班服務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制度,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在坐班期間辦理非甲方的事務。
9、證據和財物
乙方及指派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權屬于甲方,本事務完成后,除依法提交法院或仲裁機構且已由其歸卷的外,乙方應主動歸還甲方。
三、支付報酬方式:
(一)常年做班顧問費 ( )
(二)案件代理收費標準,以省物價局省司法廳公布的安徽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中位價為基礎,按 收取法律服務費用(最低收費 元)。
乙方應先向甲方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稅務登記號:91340600674222101E)
四、乙方應積極主動,并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顧問律師應與甲方保持經常聯系,遇有疑難問題應提請乙方律師集體研究,遇到甲方事務緊急而顧問律師本人又難以承辦時,可由乙方調換承辦律師。
五、甲方對委托法律顧問辦理的有關事務,應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交有關證據材料;對需要另行調查取證的,甲方應積極予以協助,非因乙方律師的原因而不能調取到證據或調取的證據不利于甲方時,后果由甲方承擔。甲方應為顧問律師提供必要的交通、辦公等工作條
件,承擔顧問律師辦案過程中的調查費用、赴外地辦案發生的交通費與食宿費等合理的費用,向顧問律師支付的交通費與食宿費應不低于甲方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及物價部門的規定支付其他合理費用。
六、甲方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做到依法管理和經營,盡量避免或減少不必要的訴訟及糾紛。
七、甲方需要乙方辦理的訴訟或仲裁法律事務涉及到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的其他單位或自然人時,應當先通過協商方式處理糾紛。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豁免函,甲方或法律事務的相對方拒絕出具時,如甲方作為原告或申請人,又在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同時辦理了委托手續,乙方必須代理;甲方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的,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代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但甲方的顧問律師應當協助甲方另行聘請的代理律師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九、甲方需要乙方辦理的訴訟或仲裁法律事務的相對方非乙方法律顧問單位或自然人,如乙方已為甲方的相對方辦理過代理手續,在甲方同意出具豁免函的前提下,由乙方商請甲方的相對方出具豁免函,相對方拒絕出具豁免函時,甲方應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代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但甲方的顧問律師應當協助甲方另行聘請的代理律師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十、違約和賠償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乙方服務費或經乙方書面提示而超過30天未給予律師報銷其它費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二另行支付違約金給予乙方。
(2)乙方及指派律師在坐班服務期間,擅自脫崗或在崗期間辦理非甲方事務的,按脫崗時間除以日工作時間乘日均服務費2倍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乙方及指派律師泄露在服務期間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商業信息的,按服務費總額的10%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乙方及指派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它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乙方及指派律師負連帶賠償責任。
(5)乙方及指派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審查合同存在疏漏、違法執業或其它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當賠償甲方實際損失;乙方及指派律師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商定是否續聘。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以下無正文)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簽名頁
甲方: 乙方: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2018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